司法与税务联动,长三角示范区九部门共同签署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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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和浙江嘉善三地税务、法院、检察院等九部门召开司法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发布会,共同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司法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持续强化税收司法保障,进一步推动形成一体化税收司法共治工作格局。
在司法执行案件中,涉税事项办理方式、办理标准、提供资料等存在地区差异,“法拍房”交易中历史欠税不明确、税费承担主体不明、过户周期长等问题,一直以来是买受人、税务部门和法院共同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实施意见》按照“部门协作、信息共享、优化流程、依法办理、检察监督”的原则,共建联席会议沟通联络制度,对不动产处置中税费查询与征缴、税费扣划、协助调查等环节的协作流程作出详细规定,为促进财产处置高效运行、维护税费征缴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机制保障。
自2021年6月示范区税法检九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税收司法精诚共治展望方案》(以下简称《展望方案》)以来,三地立足“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两个关键点,努力破解跨省协作“取证难”、破产案件“处置难”、司法协助“执行难”等难题,按照一年签署一个重点项目的三年规划稳步推进。前两年围绕“司法案件涉税证据调查” “破产案件涉税事项”先后签订了《涉税证据调取合作协议》《破产案件涉税协作机制》。此次围绕“司法执行案件”构建的《实施意见》正式签订,也标志着《展望方案》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全面落地落实落细。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落地,使得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三地,在司法强制执行案件涉税事项的协作标准、操作流程和执法口径等方面实现统一,将切实有效降低在涉税信息获取等方面的司法执行成本,提高税收行政执法和涉税案件执行质效,有效解决税费执行难、执行慢等问题,展示了构建税收司法共治体系的引领示范效应。
作者:周渊
编辑:商慧
责任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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