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人论学
(资料图)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西方的文学批评被介绍引入中国。这些批评是我国文学研究中经常使用的批评方法,形成了我国文学批评的中西融合、多元共存的局面,推动着我国文学批评的发展。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文学批评存在明显的西化倾向。从总体上看,我们使用的文学批评方法基本上都是西方的批评方法和批评理论。尽管我们应该对它们发挥的作用作出积极和肯定的评价,但是我们在享受西方文学批评成果的同时,也感到文学批评领域中我们的遗憾。这种遗憾首先表现在文学批评方法的原创权总是归于西方人。我们不否认把西方人的文学批评方法和理论介绍进来为我所用的贡献,也不否认我们在文学批评方法和理论中采用西方的标准(如名词、术语、概念及思想)时方便了自己同西方在文学研究中的对话、交流与沟通,但是我们不能不作严肃认真的思考,为什么在文学批评方法及话语权方面缺少我们的参与和原创?为什么在文学批评方法与理论的成果中少有我们自己的创新和贡献?
其实,西方文学批评的光彩不是永恒的,它们往往只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或者一定的环境下产生和发挥影响。西方文学批评方法的生命力是有限的,一种方法在一个历史时期内显赫一时,但很快就会让位于另一种新的批评方法。正是这种相互争鸣导致西方文学批评方法枯荣交替,有生有死,促进了学术的繁荣。西方文学批评方法中没有永恒的神,在挽歌已经响起的时候,我们无须还要去高唱颂歌。我们不必对西方的文学批评过度迷信,也不要在自我探索中缺乏自信。
就文学批评而论,它的基本职能是理解和阐释文学作品,解释作品中提出的各种问题,从而对文学作品的价值作出判断和评价。用最通俗的话语说,文学批评的基本功能就是回答作品是好或坏及其为什么好或坏的价值问题。因此,文学批评的性质是伦理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伦理的批评。这是由文学的本质与功能以及批评的责任所决定的。
文学批评不同于文学鉴赏,鉴赏主要属于审美的心理活动,而批评主要属于理性的客观评价。鉴赏是为了对在阅读过程中获得的快感作出解释,其前提是体会和感受,主要受情感的支配。批评是鉴赏后对作品价值作出理性评价,其前提是价值判断、社会责任和伦理观念,主要受理性和道德原则的支配。
因此,文学批评就是对文学的价值进行判断,是某种伦理意志和道德观念在文学评价中的体现,它往往超越了个人的情感而代表了某个集体的、时代的、民族的主要价值观念。文学批评对文学作品作出超越个人功利的评价,其目的是使文学作品有益于集体、社会和整个人类。对文学的基本评价不仅要看文学作品是否带来快感或审美感受,更要看其带来的快感和审美感受是否符合社会或人类所共同遵守的伦理和道德准则。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伦理观念和道德准则,因此文学批评的标准也就不断发生变化而尽量同时代保持一致,这就决定了文学伦理学批评在评价文学时不能超越时代。虽然时代的差异性导致文学批评标准的不同,但是就其性质而论,自古以来评价文学需要伦理和道德标准却是始终不变的。
文学伦理学批评强调文学及其批评的社会责任,强调文学的教诲功能,并以此作为批评的基础。文学家创作作品应该为社会负责任,批评家同样也应该为批评文学负社会责任。文学家的责任通过作品表现,而批评家的责任通过对作品的批评表现。因此,文学的创作自由、艺术主张需要服从社会责任。
——摘编自聂珍钊著《文学伦理学批评及其它——聂珍钊自选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光明日报》(2023年08月05日 10版)